企業在營運過程中產生的碳排放需進行盤查,這即所謂的碳盤查。

環境部目前要求特定行業的500多家工廠執行碳盤查,但監察院認為,碳盤查與揭露是企業減碳的基本能力,因此建議環境部加速擴大碳盤查的適用範圍,並優先將高用電行業納入。環境部表示,未來將考量用電所產生的間接排放,計劃將百貨、倉儲、軌道運輸、大學和大型醫院等行業納入範疇,但具體實施時間尚未確定。

碳排放來源可分為直接與間接排放,前者主要來自化石燃料燃燒,後者則源於用電。早在2017年,環境部已將發電業、鋼鐵業、石油煉製業、水泥業、半導體業、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業,以及年直接排放量達2.5萬公噸以上的企業列為碳盤查對象。

去年,環境部進一步擴大範圍,將年直接與間接排放總量達2.5萬公噸的製造業納入。目前涵蓋範圍已包括高耗能產業。根據統計,去年共有553家廠商列入碳盤查名單。

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,許多用電大戶如大型連鎖超市、電信業及交通運輸業尚無碳盤查義務,導致政府難以掌握這些行業的排放變化,更遑論設定具體減碳目標與策略。因此,環境部應依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擴大碳盤查範圍,將高用電服務業、電信業及交通業優先納入,以加速推動節能減碳相關工作。

新聞來源:碳盤查擬擴大 優先納用電大戶 – 生活新聞 – 中國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