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將於本月30日公布2030年的減碳新目標,並計畫擴大碳盤查的適用範圍。環境部長彭啟明近日透露,新的減碳目標將超過24%,變動幅度約在1%上下,並表示這個目標應能平衡「各界可接受」與「希望更進一步」的期待。

同時,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也指出,第三階段的碳盤查對象將擴大至高耗能產業,包括百貨業、量販業、電信業、軌道運輸業、大型醫院及學校等單位。這些對象將被要求提交碳排放數據,但暫無需經由第三方查驗機構驗證,也尚未納入碳費徵收範疇。

台灣在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中設定了長期目標,力求在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。為實現此目標,環境部依據該法規,制定了以五年為一階段的溫室氣體減量管制計劃。

根據階段性管制目標,第一期(2016年至2020年)計劃將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年的基準年減少2%;第二期(2021年至2025年)目標則為較基準年減少10%。

資料來源:2030減碳新目標揭曉 擴大碳盤查 – 日報 – 工商時報